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部分专业拟接收调剂考生。现将调剂工作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接收调剂学科、专业和基本条件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初试考试科目要求 |
(一)学术学位 |
1 |
0202Z1 |
商务英语研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81西方经济学 |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 |
2 |
045300 |
汉语国际教育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4汉语基础 ④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 |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
3 |
055100 |
翻译(英语笔译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11翻译硕士英语 ③357英语翻译基础 ④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
二、调剂程序
1.申请调剂的考生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我校2023年招生简章、报考条件及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要求,了解我校相关招生政策。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31日开通,考生可根据我校调剂条件及专业填报调剂意向,并按照我校和外国语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3.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满足条件的考生可将“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中的调剂意向转为“调剂服务系统”中的调剂志愿,未转移成功的调剂意向在“调剂服务系统”中无效。未参加调剂意向采集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按要求将证明材料提交至外国语学院进行审查。
4.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外国语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未按时回复视为拒绝。调剂考生根据外国语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通知参加复试。
5.我校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外国语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未按时回复视为拒绝。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叶老师
2、联系电话:05552315121
3、邮箱:45425714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