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时间:2018-04-02              浏览:

1、学生进入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维护实验室环境卫生。

2、实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认真做好预习,了解该实验的内容、要求及有关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

3、学生应保持实验室安静,认真观测、分析实验,如实记录实验数据,不得抄袭或伪造实验结果,不得擅自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等,否则指导教师有权中止其实验。

4、实验课实行考勤。参加实验者不得旷课、迟到、早退,对旷课学生按照学校有关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对实验课迟到、早退者,要给予批评教育,并记入平时成绩考核。

5、加强安全、环保意识,谨慎使用、存放和妥善处理生化、放射、有毒等实验材料。

6、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节约实验材料。凡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填写仪器设备损坏报告单,根据情节轻重、态度好坏进行教育、处分和赔偿。

7、实验过程中出现异常状况或仪器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实验并报告指导教师妥善处理,减少事故影响和损失。

8、实验完成后,应主动清理好实验场地,按要求将实验仪器、工具及材料等放回原位,并协助指导教师、管理人员切断水、电、气等,严禁将仪器、工具、材料等带出实验室。

9、按教学要求及时、认真、独立完成实验报告,参加实验教学环节考核。实验考核不合格者要重做实验或重写实验报告。

10、学生所缺实验或实验考核不及格者必须在课程考试前,按照指定时间补做或重做,否则不准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该门课程考试成绩按零分计。补做或重做实验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学生自理。

11、学生除严格遵守上述规则外,还必须严格遵守各实验室有关规章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