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外国语学院学科竞赛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4              浏览:

关于印发《外国语学院学科竞赛指导教师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系部室、中心:

为保障竞赛成绩,锻炼教师队伍,以赛促教、以赛励学,经院党委会和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外国语学院学科竞赛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科竞赛指导教师申请表

2.安徽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科竞赛指导和集训安排表

      安徽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9年2月27日

外国语学院学科竞赛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为保障竞赛成绩,锻炼教师队伍,以赛促教、以赛励学,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学科竞赛管理暂行办法》(校办〔2010〕34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适用于由外国语学院主(承)办的各类校级学科竞赛的相关省级、国家级和国际竞赛指导工作。竞赛指导教师遴选管理事项由学院创新教育活动指导小组负责。

2、本办法中涉及的指导教师是指对参赛选手进行具体指导和集训的我院教师。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相应赛事获奖后,指导教师证书由竞赛组委会印制和颁发。

3、本办法中涉及的参与指导和集训的非指导教师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项赛事学院遴选的指导教师人数。

4、指导教师的选拔应坚持个人申报、学院审核、指导教师与参赛选手双向选择的流程,加强指导教师团队建设和指导过程管理。

二、学科竞赛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我院学科竞赛指导教师遴选坚持品德修养和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坚持个人自愿和竞赛需要的原则。

1、具备竞赛应有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奉献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大局意识强,团队合作能力强,有指导竞赛的热情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竞赛选手指导和带队参赛等工作。

2、熟悉大赛的基本情况,包括竞赛规格、主办单位、竞赛主要内容等,培训指导能力强。

3、为保证竞赛指导质量,原则上近2年连续担任指导教师且未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我院教师1年内不得继续担任指导教师,但可以作为非指导教师参与指导和集训。

4、为让更多教师有热情并积极参与到竞赛指导中来,原则上近2年内担任相同赛项指导教师并连续获得2次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指导教师奖的我院教师,1年内不再继续担任该赛项指导教师,但须作为非指导教师参与指导和集训。

5、为了建设和培养我院学科竞赛指导教师队伍,当赛项所需指导教师人数时,可酌情选拔不超过该赛项指导教师总人数50%的近2年内无竞赛指导获奖经历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三、学科竞赛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指导教师团队制定的竞赛指导和集训计划,服从指导教师团队负责人的竞赛指导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指导教师团队负责人分配的各项任务。重点包括:对参赛选手进行竞赛前指导和集训,参赛期间为参赛选手提供后勤保障等服务,赛后进行竞赛总结,配合指导教师团队负责人做好宣传报道,做好培训材料、参赛资料和获奖证书收集等工作。在竞赛指导过程中,既要注重对学生智力因素的培养,又要注意对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培养。

2、每个竞赛项目确定指导教师团队负责人1名(由指导教师兼任)并向学院创新教育活动指导小组秘书报备,原则上优先选用近2年来担任赛项指导教师并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的指导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团队负责人对竞赛的组织协调、过程指导、带队参赛事务等负责,须在指导和集训开始前,根据竞赛项目要求和学生特点,选拔确定参赛学生;根据指导教师与参赛选手双向选择确定团队内参赛选手和对应的指导教师名单;根据竞赛安排组织全体指导教师及时制定详细可行的指导和集训计划;亲自带队参赛或指派团队指导教师带队参赛,严禁非指导教师带队参赛;在竞赛结束后24小时内向学院创新教育活动指导小组秘书提交竞赛图文报道信息;1周内提交竞赛总结报告;交验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获奖证书原件并提交证书彩色扫描件等相关材料供学院存档;负责并开展与竞赛相关的财务和报销等工作。

四、参赛选手指导教师的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由教师个人向学院创新教育活动指导小组秘书提交书面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包括教师本次申请指导成绩目标、以往学科竞赛指导业绩、教师本人参加竞赛及获奖情况、竞赛指导初步方案等内容。

2、确定指导教师。按照学科竞赛项目具体要求,结合教师个人申请情况,由学院创新教育活动指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合适人选,组成竞赛指导教师团队,由团队成员推选1名负责人。

3、师生双选。在参赛选手名单确定后、竞赛指导和集训开始前,由指导教师团队负责人组织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参赛选手和对应指导教师名单,并将该名单与指导和集训计划同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并向创新教育学院报备。

五、竞赛指导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1、学院创新教育活动指导小组加强指导教师团队建设和指导过程管理,对于在制定实施详细可行的指导和集训计划、参赛组织协调等方面执行不力,或出现严重失误的,指导、集训和参赛过程中可予以撤换,2年内不得担任指导教师。

2、学院根据校、院政策考虑对参与指导和集训的非指导教师相关工作量的认可。

3、竞赛指导费及奖金分配方案由指导教师团队负责人依据学校规定向学院提交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应包括团队成员指导具体情况),并经院创新教育活动指导小组审核确认。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外国语学院创新教育活动指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安徽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科竞赛指导教师申请表

姓名

系(部)

职称

性别

年  龄

职务

申请指导

竞赛项目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成绩

目标

竞赛指导

初步方案

学科竞赛指导业绩(2)

其他学科竞赛指导业绩(不含近2)

教师本人参加竞赛及获奖情况

学院创新教育活动指导小组审核意见

同意 □                   不同意 □

学院创新教育活动指导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安徽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科竞赛指导和集训安排表

序号

日期

时间

集训内 容

参赛选 手

指导教 师

其他参加集训学生

非指导教  师

地点

备注

1

2

3

4

5

6

7

8

安徽工业大学办公室                  2019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