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学科竞赛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7-05-15              浏览:

为保障竞赛成绩,锻炼教师队伍,以赛促教、以赛励学,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学科竞赛管理暂行办法》(校办〔2010〕34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由外国语学院主(承)办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竞赛指导教师遴选管理事项由学院创新教育活动指导小组负责。

二、各级各类竞赛项目确定项目负责人1名(可由指导教师兼任),指导教师若干(根据赛事要求确定指导教师人数)。

三、竞赛项目负责人主要职责:对竞赛的组织协调、过程指导、参赛事务等负责。重点是根据竞赛项目要求和学生特点,选拔确定参赛学生;组织全体指导教师制定并实施竞赛培训方案;从培养学生科学研究能力、创新实践能力、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角度出发,及时总结经验;竞赛活动结束后,填报《学生参加科技学科竞赛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送工创中心备案,在竞赛结束后24小时内向学院创新教育活动指导小组秘书提交竞赛图文报道信息,1周内提交竞赛总结报告,收集交验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获奖证书原件并提交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四、指导教师主要职责:主动配合竞赛项目负责人的各项工作,认真完成项目负责人分配的各项任务。重点包括:对参赛选手进行竞赛前辅导和集训,参赛期间为参赛选手提供生活后勤等服务,赛后进行竞赛总结,配合项目负责人做好宣传报道,做好培训材料、参赛资料和获奖证书收集等工作。在竞赛指导过程中,既要注重对学生智力因素的培养,又要注意对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培养。

五、指导教师遴选原则:坚持品德修养和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坚持个人自愿和竞赛需要的原则。

六、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1.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团队合作精神,敬业奉献;

2.具备竞赛项目相关专业知识,培训指导能力强;

3.熟悉竞赛项目的规则等基本情况,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七、指导教师的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由教师个人向学院创新教育活动指导小组秘书提交申请书(申请表见附件)。

2.赛前确定指导教师。按照学科竞赛项目具体要求,学院创新教育活动指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合适人选,组成竞赛指导教师团队,由团队成员推选1名项目负责人。

3.师生双选。参赛选手确定后,竞赛指导和集训开始前,组织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参赛选手或团队的指导教师。

4.公布名单。参赛选手和对应指导教师名单在学院网站(工创中心和创新教育学院网站)公布。

八、竞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优先选用近两年来担任赛项指导教师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的指导教师。

九、原则上连续两年未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指导教师2年内不得继续担任指导教师,但可以参与指导和集训。

十、学院创新教育活动指导小组加强指导教师团队建设和指导过程管理,对于在制定实施详细可行的指导和集训计划、参赛组织协调等方面执行不力,或出现严重失误的,指导、集训和参赛过程中可予以撤换,两年内不再指定担任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直至退出学院专家库。

十一、竞赛指导费及获奖奖励经费分配按照《安徽工业大学学科竞赛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奖励方案由竞赛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应包括团队成员指导具体情况),经院创新教育活动指导小组审核确认。

十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外国语学院创新教育活动指导小组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17年5月2日

       

 

                    外国语学院学科竞赛指导教师申请表

姓名

年龄

职称

系(部)

主讲课程

教学教改业绩

(近五年)

(包括教师本人参加竞赛及获奖情况)

科研工作业绩

(近五年)

学科竞赛指导业绩(近两年)

申请指导竞赛项目

(必填)

竞赛项目指导建议

(必填)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学院创新教育活动指导小组审核意见

同意 □ 不同意 □

创新教育活动指导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