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外籍教师教学管理规定(暂行)

发布时间:2017-05-15              浏览:

根据《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管理办法》《安徽工业大学邀请国(境)外专家来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外籍教师承担的我院教学任务和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一、外籍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及外事办(港澳台办、国际教育学院)、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规章制度,积极承担并履行好外国语学院的教学职责。

1、课堂教学和课外指导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不开展与教学内容无关话题的议论。

2、严格按课程大纲的要求制订教学日历、撰写教案,并按大纲要求和教学日历的进度授课。

3、认真记录学生上课出勤、课堂参与和课后作业完成情况,并按学校要求进行评学。

4、如遇特殊情况需调停课时,须按学校相关规定,提前办理调停课手续。

5、缮制和批改课程考试试卷。根据学校和学院要求,积极开展课程考核改革。

6、每学期向学院提交学期教学工作总结1份,并按学校和学院的规定提交授课课程的教学归档材料。

7、遵守学校的教学制度,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8、如遇涉及教学等方面的问题或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与学院教学助理教师联系。

二、学院建立并完善外籍教师教学助理制度,承担学院教学任务的外籍教师每位指定1位教学助理教师,并组建教学助理教师团队,指定团队负责人。其中,教学助理教师的主要职责是:

1、正在担任外籍教师教学助理的教师为外籍教师教学助理团队成员,团队每学期进行至少1次教研活动。

2、协助外教制(修)订外教授课课程教学大纲。

3、通知本人助理外教于每学期第2周前提交本学期授课课程教学日历。

4、提前一周与本人助理外教确定好下周课程的上课时间、地点。

5、指导和检查本人助理外教对学生上课出勤、课堂参与和课后作业完成情况的记录。

6、及时向学院教学秘书汇报本人助理外教报告的教学突发事件。

7、每学期至少到本人助理的外教课堂听课1次,并按要求填写听课记录表。

8、协助本人助理外教整理和提交学校规定必须提交的课程教学归档材料。

9、每学期向学院提交学期助教工作总结1份。  

三、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外国语学院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