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教学管理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7-05-15              浏览:

为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基层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根据《安徽工业大学院(部)教学管理工作条例》(教学〔2013〕27号)、《安徽工业大学理论与实践教学文档管理细则》(教学〔2016〕8号)等相关教学管理制度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围绕教学准备环节、课堂教学环节、课程评价环节、教学资料归档、教研活动环节等方面工作,特制订以下细则。  

一、教学准备环节

(一)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

课程教学大纲是在培养方案指导下,以纲要的形式规定课程内容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学院所开设的各门课程,都必须根据学校的课程大纲制定要求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二)教学日历的制订和提交

教学日历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根据校历和学期课表编写,并于每学期开学后2-4周内提交电子版至系部汇总,系部于第4周统一发学院。期末,系主任签字后与课程小结等期末考试材料统一上交学院。  

二、课堂教学环节

()排课和调停课

1、按照教务处要求,每学期于第十周左右落实下学期的课程。相关系部务必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按期落实教学任务。

2、为了稳定教学秩序,课表排定后,原则上不予变动。

3、任课教师调课次数原则上每学期不超过3次或调(停)课总学时不超过课程总学时的10%(公差除外)。如需要调课,教师须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填写调课申请表,自行打印后,因公调课申请表须与会议通知或邀请函等证明材料的文件复印件同时提交;因私调课申请表须与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同时提交,否则,不予审核调课申请表。调停课申请表依次经系(部)主任和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交学院办公室备案。所有调整课程应及时补上。凡私自调停课,一经查实,按一般教学事故论处。

4、严格执行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安排,除调停课以外,必须按课表时间和地点以及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规定的内容授课。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调(停)课的通知》教秘字2017-03号文。

()教师日常教学检查和指导

1、各系部应做好日常教学检查的全程监控。

2、学期初:重点检查开学的准备工作。包括教学大纲、备课笔记、教学日历、实验实习准备等。

学期中:重点检查各教学环节的实施过程。系部应通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组织听课、公开课、检查作业和辅导答疑等多渠道全方位了解教学基本状况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填写《外国语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于规定日期内上交学院。

学期末:重点检查考试准备工作。包括命题、监考、阅卷、试卷和成绩分析等。对一学期的教学过程、教学质量、教学效果进行总结,对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管理、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取得的成果和存在问题进行总结,研究改进的措施和方法。并填写《外国语学院期末教学检查总结表》于规定日期内上交学院。

(三)课堂纪律

1、严格校、院两级管理、教师、辅导员、学生三方协同的课堂纪律机制。

2、课堂考勤:教师应使用点名系统,每门课程的考勤次数应不少于5次。学生累计三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1次计。针对学生的请假教师要做好记录,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课处理。

3、关于课堂纪律管理的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加强课堂纪律管理的意见》教学[教学(2015)4号文]。

三、课程评价环节

()试卷缮制

试卷缮制实行系(部)主任负责制。各系(部)主任是本系部开设课程试卷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试卷覆盖度、分量、难易度、相关度、准确度、评分标准、各项题目的分值、格式、体例等进行把关。考试人数超过30人的课程应同时做好A、B两份试卷的命题工作,教师应提前7天将试卷送审表、打印的试卷样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送学院审核、留存并去制卷。试卷4年内不得重复使用。

()试卷评阅

1、试卷实行课程组集体阅卷,阅卷后必须由课程主讲教师把关后交课程负责人审核。

2、阅卷教师必须认真批改课程试卷,确保每题都有批改痕迹,并正确给出得分,卷面成绩统计要准确。统计不准确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教师不得私自调整卷面成绩,若卷面成绩确需做技术调整时,须书面说明理由并报学院、经教务处同意后批准后方可执行。

()课程平时成绩评分办法和标准

1、课程负责人或课程主讲教师在开课前应明确课程平时成绩评分标准。评分依据应包括课堂出勤、纪律、作业次数、作业质量、课堂参与情况、课后网络学习等方面,明确它们在平时成绩中的权重。

2、平时成绩由课程负责人或课程主讲教师提交给系部主任核准后方可计入学生的课程总评成绩。

()成绩单和平时成绩单的填写及提交

1、课程成绩须由课程负责人审核后才可网上提交,无课程负责人的课程成绩由主讲教师审核后网上提交。

2、成绩修改的次数将作为教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因个人失误而造成成绩修改,记教学差错一次,当年不得评优。

()课程小结和试卷分析的填写及提交

主讲教师每学期应对教学工作及考试情况进行课程小结和试卷分析。课程小结和试卷分析应在每学期期末统考结束后5天内交至系部,每门课程的课程小结和试卷分析经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后与其他教学资料一并交至学院。

()考试及监考安排

1、不列入统考周的课程的考试为分散考试。每学期系(部)的分散考试,教师应提前2周确定课程考试时间并由任课教师告知学生,同时告知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并由其在网上发布考试通知。

2、各类考试的监考由学院教学管理人员统一安排。没有特殊理由,教师不得擅自找人替代监考,凡出现监考问题一律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考场记实的填写及提交

每位教师都要严格考场纪律,认真对待监考。考场记实要认真仔细填写,并及时交至学院或教务处(分散考试2份都交至学院,统考1份交教务处、1份交学院)。监考教师在监考结束后应及时将考场记录表上交至院办。

四、教学资料归档

(一)课堂教学资料提交。

1、教学日历:每学期开学后2周内提交电子版至系部汇总,系部于第4周前统一发学院。期末,系主任签字后与课程小结等期末考试材料统一上交学院。

2、平时成绩单:填写完整记录的平时成绩单于期末上交学院。

3、成绩单:通过成绩管理系统打印成绩单,一式两份签字后上交学院。

4、课程小结:按照课程小结内容详细填写各项内容,经课程负责人、系主任签字后上交学院。

5、试卷送审表及试卷印刷:教师应提前7天将试卷送审表、打印的试卷样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经系主任签字后送学院审核、留存并制卷。

6、考场记实: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一周之内将考场记实上交学院。

7、试卷装订:试卷按照学生成绩报告单名单顺序装订成册,第一册应有封面、空白卷、标准答案、学生考卷;第二册及之后的试卷册应有封面、学生考卷。

(二)实习实验材料:按学期按教师按成绩单保存实习报告、平时成绩记录表等。

(三)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材料:按学期按课程保存课程设计报告(学年论文)、其他考核材料等。

(四)毕业设计(论文)材料:

按专业和届别保存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资料中应包含:毕业设计指导书、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文本(含封面、任务书、目录、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及附录等)、毕业设计评语(含指导教师评语、评阅教师评语、答辩委员会评语)、毕业答辩记录表及答辩成绩评定表等。  

五、教研活动

院系(部)组织的集体教学活动(含教研活动),必须按时参加,每年度未经请假批准不参加活动超过2次者,扣发当年院发年终考勤奖。  

六、附则

(一)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外国语学院教学管理补充条例》同时废止。

(二)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教授委员会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1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