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外国语学院党委召开2016年第四次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院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院团委书记参加了学习,会议由院党委书记胡卫东主持。
胡卫东带领与会人员一起学习了《条例》以及《准则》的主体内容,结合一些社会案例就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一些关键条款进行了重点解读。胡卫东指出,新《条例》把党纪与国法分开,坚持党纪严于国法,突出“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重在立规,强调他律;《准则》涵盖“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坚持正面引导,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重在立德,强调自律。
院长洪流做了主题发言,他指出《条例》和《准则》强调底线、红线和高线,重在立规立德,体现了《党章》对党员的要求,关键在于如何落实和遵守。学习《条例》和《准则》要与习近平总书记的“四个意识”结合起来,要保持政治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大局意识,从大局考虑问题,认识、服务和维护好大局;要树立核心意识,按核心要求和规定坚决完成各项工作;要落实看齐意识,经常、主动和全面向党中央看齐。他强调各系部要敢于担当,真抓实干,增强纪律意识,多做打基础立长远的工作,有效管理各项工作,力求公开、公平、公正。
最后,胡卫东要求各党支部在前期学习党章的基础上,组织集中学习《条例》和《准则》,结合教师党员的工作、生活实际,结合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自觉行动敬畏纪律,勇当先锋,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撰稿:马永亮 审核:胡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