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教师科研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2              浏览:

   

         
     

安徽工业大学文件

安工大〔2018〕54号


 

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教师

科研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院(部),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特对原《安徽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安工大〔2017〕178号)文的附件4《安徽工业大学教师科研工作考核记分办法》进行修订。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安徽工业大学教师科研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大学

                       2018年5月28日

 

安徽工业大学教师

科研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

 

一、科研工作考核业绩组成

教师科研工作业绩包括科研项目业绩、科研项目鉴定业绩、科学技术奖(含人文社科奖)业绩、专利授权业绩、论文业绩、著作业绩、智库成果业绩和标准制定业绩。

二、科研工作考核业绩标准

(一)科研项目业绩标准

科研项目类别,按照不同类别,分成以下7类科研项目: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

2.教育部科学技术重点项目、培育项目、人文社科项目、留学回国人员项目等;

3.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省领导圈定课题;

4.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

5.其它部委级项目;

6.其它纵向项目;

7.横向项目。

科研项目根据项目本身的属性分成自然科学类、经济管理类和人文社科类三种。对相同属性,如同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业绩点计算标准相同,按照自然科学类项目业绩点标准计算。对于文科类学院承担的第7类项目,其属性如同文科类学院不符的,则按照项目属性对应种类的横向项目业绩点计算标准计算。

科研项目业绩计算:

纵向科研项目业绩点=每万元科研工作量业绩点×(到校经费-外拨合作经费)+每项高水平项目立项业绩点

横向科研项目业绩点=每万元科研工作量业绩点×(到校经费-对方设备费)

1 每万元科研工作量业绩点

类别

属性

1类项目

2类项目

3类项目

4类项目

5类项目

6类项目

7类项目

自然科学

70

65

65

40

40

40

20

经济管理

125

117.5

117.5

80

80

80

30

人文社科

205

197.5

197.5

160

160

160

40

立项业绩对以安徽工业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本校人员为第一承担人的科研项目给予相应的业绩点。只有立项没有经费的科研项目不予立项业绩。联合申报获批的科研项目的科研工作量业绩计算标准与自主申报获批的科研项目业绩计算标准相同。

2 每项高水平项目立项业绩点

1类项目

2类项目

3类项目

4类项目

5类项目

重大重点项目

一般

项目

科研项目

2000

250

200

125

50

125

1类项目为国家级项目,其中重大重点项目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和集成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一般项目指国家级一般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联合基金、专项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国家科技主管部门直接按课题管理的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课题,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等。

(二)科研项目鉴定业绩标准

1.会议鉴定100业绩点/项

2.通讯鉴定50业绩点/项

(三)科学技术奖(含人文社科奖)业绩标准

第一种情况,我校为第一获奖单位的获奖类别与业绩点

1.国家级特等50000业绩点/项

2.国家级一等40000业绩点/项

3.国家级二等20000业绩点/项

4.省部级一等7500业绩点/项

5.省部级二等3750业绩点/项

6.省部级三等500业绩点/项

第二种情况,我校为非第一获奖单位

1.国家级特等12500业绩点/项

2.国家级一等7500业绩点/项

3.国家级二等3750业绩点/项

4.省部级一等2250业绩点/项

5.省部级二等750业绩点/项

6. 省部级三等125业绩点/项

科学技术奖(含人文社科奖)按国家级和省部级6个层次对项目负责人实施奖励。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中所列其他科研获奖按照同类型同层次实施奖励。若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按我校为非第一获奖单位的获奖等级奖励标准的100%奖励。若我校为第三完成单位,按我校为非第一获奖单位的获奖等级奖励标准的60%奖励。若我校为第四及以后的完成单位,按我校为非第一获奖单位的获奖等级奖励标准的50%奖励。

对全国性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按我校为非第一获奖单位的省部级奖等级奖励标准的50%奖励。若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按我校为非第一获奖单位的省部级奖等级奖励标准的30%奖励。若我校为第三及以后的完成单位,按我校为非第一获奖单位的获奖等级奖励标准的25%奖励。全国性行业协会是指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建材材料联合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四)专利授权业绩标准

我校是唯一或第一权利人的授权专利,按下列标准给予业绩点。其他国家指包括中国在内的除美日欧之外的所有国家。其他专利为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

美日欧发明专利500业绩点/项

其他国家发明专利125业绩点/项

其它专利12.5业绩点/项

(五)论文业绩点标准

给予业绩点的学术论文,须自然年度当年经正式学术期刊公开发表或刊登在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上(含电子版),并冠有本校名称且为第一作者单位,不含刊登在其它各类学术年会论文集、其它论文集和增刊、特刊上的论文。SCI论文分区采用中科院大类分区方式,SSCI收录论文分区采用Web of Science发布的JCR大类分区方式。人文社科类论文类别按照《安徽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导向性奖励学术刊物目录》(附件4-1)区分。论文业绩点计算按就高原则,不重复计算。业绩点标准按理工科类和人文社科类区分如下:

第一类,理工科类

1.Nature/Science论文12500业绩点/篇

2. Nature子刊论文1500业绩点/篇

3.SCI收录(1区)论文750业绩点/篇

4.SCI收录(2区)论文250业绩点/篇

5.SCI其它收录以及EI收录论文150业绩点/篇

6.国内学科顶级期刊论文200业绩点/篇

7.ISTP收录论文25业绩点/篇

8.CSCD核心期刊论文25业绩点/篇

9.其它论文2.5业绩点/篇

第二类,人文社科类

1.SSCI收录(1区)论文750业绩点/篇

2.SSCI收录(2区)论文250业绩点/篇

3.SSCI其它收录论文150业绩点/篇

4.特A类期刊论文1500业绩点/篇

5.A类期刊论文500业绩点/篇

6.B类期刊论文150业绩点/篇

7.C类期刊论文125业绩点/篇

8.D类期刊论文100业绩点/篇

9.其它论文2.5业绩点/篇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中所列A类会议论文按每篇100业绩点计算。

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则上要求3000字以上,短评等论文降一级给予业绩点;学术会议报道及会议综述文章不予业绩点;合作发表的论文,总业绩点不变,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作者为研究生)按照贡献大小自主分配。由学校批准的去外校攻读博士的教师,在读博期间撰写的以第一作者且安徽工业大学为第二单位的论文,符合论文业绩点标准的,给予减半计算。同时为提高学校学术影响力,对理工科SCI收录1区及以上、人文社科A类期刊及以上的论文,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但学校为第二作者单位的论文也给予减半业绩点。

(六)著作业绩标准

公开出版冠有本校名称并与本人专业、科研有关的学术著作,在出版的当学年度,按照著作学术水平的高低、对学校学科建设作用的大小以及社会影响力进行业绩点计算。学校评审确定著作等级,原则上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50业绩点/部、100业绩点/部、250业绩点/部和800业绩点/部。文科专著原则上字数不少于15万字,理工科专著原则上字数不少于10万字。

(七)智库成果业绩标准

1. 第一类成果1000业绩点/份

2. 第二类成果400业绩点/份

3. 第三类成果A级200业绩点/份;B级100业绩点/份

4. 第四类成果50业绩点/份

5. 第五类成果50业绩点/份

智库成果类别按照《安徽工业大学智库成果类型》(附件4-2)区分。成果被多次采用,以最高档计算业绩点,不重复计算。如果研究咨询报告是各类课题的结项报告不予记业绩点。

(八)标准制定业绩标准

学校为第一起草单位(或第一起草人)制定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按下列标准给予业绩点。

国际标准1500业绩点/项

国家标准1000业绩点/项

行业标准250业绩点/项

地方标准125业绩点/项

学校为第二起草单位(或第二起草人)制定的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按照上述标准的50%给予业绩点,学校为第二起草单位(或第二起草人)制定的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按25%给予业绩点。

三、科研工作业绩分配

(一)科研业绩的分配,纵向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申报书或计划任务书的参加项目人员名单,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横向项目要求在项目签订的同时提交参加人员的清单以及经费分配比例;项目负责人个人分配比例不得低于25%,分配比例一旦确定后原则上不予修改变动。

(二)纵向项目可以按照项目的计划执行年限内对该科研项目业绩进行年度分配,对当年未使用的科研业绩点,允许下一年度使用。横向科研项目一般不得跨年度使用科研业绩点,但重大产学研项目可以在合同执行期限内合理使用科研业绩点。

四、附则

(一)本办法中的业绩标准对2018年及以后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业绩计算时开始执行,对2017年及以前的科研成果仍按原办法《安徽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安工大〔2017〕178号)文的附件4《安徽工业大学教师科研工作考核记分办法》标准执行。

(二)本办法由校教学科研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4-1     安徽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导向性奖励学术刊物目录

序号

刊物名称

主办单位

备注

1

中国社会科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A

2

经济研究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A

3

管理世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A

1

中国法学

中国法学会主管、主办

A

2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A

3

外语教学与研究

北京外国语大学

A

4

马克思主义研究

中国社科院

A

5

中国工业经济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A

6

哲学研究

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

A

7

文艺研究

中国艺术研究院

A

8

管理科学学报

天津大学

A

1

法学研究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

B

2

外国文学评论

中国社科院外国文学研究所

B

3

世界经济与政治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B

4

国际政治研究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B

5

求是

中共中央

B

6

学术月刊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B

7

教育研究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

B

8

高等教育研究

华中科技大学全国高等教育学专业委员会

B

9

统计研究

中国统计学会;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

B

10

外国语:上海外国语大学学报

上海外国语大学

B

11

外语界

上海外国语大学

B

12

外国文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B

13

文学评论

中国社科院文献研究所

B

14

中国软科学

中国软科学研究会

B

15

南开管理评论

南开大学商学院

B

16

中国管理科学

中科院

B

17

管理工程学报

浙江大学

B

18

管理评论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B

19

科研管理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

B

20

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中国系统工程学会

B

21

预测

合肥工业大学预测与发展研究所

B

22

科学学研究

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

B

23

世界经济

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和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B

24

金融研究

中国金融学会

B

25

会计研究

中国会计学会

B

26

经济科学

北京大学

B

27

中国农村经济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B

28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B

29

财贸经济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

B

30

南开经济研究

南开大学

B

31

经济学(季刊)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B

32

教学与研究

教育部、中国人民大学

B

33

社会学研究

中国社科院

B

34

历史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

B

35

体育科学

中国体育科学学会

B

36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中共中央编译局

B

1

法商研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C

2

政法论坛

中国政法大学

C

3

中外法学

北京大学

C

4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山东师范大学

C

5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上海体育学院

C

6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北京体育大学

C

7

现代国际关系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

C

8

政治学研究

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

C

9

中共党史研究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

C

10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国家行政学院

C

11

国外社会科学

中国社科院文献信息中心

C

12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北京大学

C

13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清华大学

C

14

近代史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C

15

旅游学刊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

C

16

经济地理

中国地理学会;湖南省经济地理研究所

C

17

数理统计与管理

北京市北京大学概率统计系

C

18

心理学报

北京市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

C

19

现代外语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20

中国翻译

中国翻译工作者协会

C

21

外语与外语教学

大连外国语学院

C

22

外语教学

西安外国语大学

C

23

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

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

C

24

中国外语

高等教育出版社

C

25

当代外国文学

南京大学外国文学研究所

C

26

中国语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

C

27

汉语学报

华中师范大学

C

28

文艺争鸣

吉林省文联主办

C

29

外国经济与管理

上海财经大学

C

30

研究与发展管理

复旦和全国高校科研管理研究会

C

31

管理科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C

32

中国行政管理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

C

33

经济管理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C

34

公共管理学报

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C

35

系统管理学报(系统工程理论方法应用)

上海交通大学

C

36

系统工程学报

中国系统工程学会

C

37

运筹与管理

中国运筹学会

C

38

管理学报

华中科技大学

C

39

系统工程

湖南省系统工程与管理学会

C

40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等

C

41

国际经济评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C

42

中国农村观察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C

43

财经研究

上海财经大学

C

44

农业经济问题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

C

45

经济学家

西南财经大学

C

46

经济学动态

中国社会科学院

C

47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

C

48

国际贸易问题

外经济贸易大学

C

49

审计研究

中国审计学会

C

50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克思主义研究部

C

51

中国人口科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

C

52

中国图书馆学报

中国图书馆学会和中国国家图书馆

C

53

情报学报

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

C

54

编辑学报

中国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

C

55

自然辩证法研究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

C

56

哲学动态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C

57

装饰

清华大学

C

58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版)

南京艺术学院

C

59

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C

60

光明日报理论版

C

61

人民日报理论版

C

其它CSSCI来源期刊

D

注:附表中的奖励期刊须在当年最新公布的CSSCI期刊目录中


附件4-2               安徽工业大学智库成果类型

成果层次

成果类型及要求

级别认定

备注

第一类

中央政治局常委领导明确批示的研究报告、政策建议、立法建议等。

奖励刊物目录A

第二类

国家领导明确批示的研究报告、政策建议、立法建议等。

奖励刊物目录B

第三类

受委托为中央部委撰写的研究报告、国家划分的重大区域起草的研究咨询报告,且明确被领导批示;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成果要报》刊发研究成果。

奖励刊物目录C

A

省领导明确批示采纳的研究报告、发展规划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中国教育报》发表的决策参考性理论文章;教育部《高校智库专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教育成果要报》、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科研与决策》刊发研究成果。

奖励刊物目录C

B

第四类

《安徽日报》、《江淮》刊发决策参考性文章;在《安徽工作》、《研究与咨询》、《应用对策》、《高校专家建议》等刊发的研究报告等;公开出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系列研究报告。

奖励刊物目录D

第五类

市、厅领导明确批示的研究报告或政策建议。

安徽工业大学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