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机构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夏玉钦、戴拥军
委员会成员:施铜兴、陈琳、马广利、宁静、裴飞霞、刘晓慧、张庆芳、张美玲
郭荣(研究生代表)、刘佳悦(研究生代表)
二、评审原则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三、参评对象与基本条件
参评对象:所有年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无学术不端行为;
4.学习刻苦,学风端正,成绩优异,无课程学习成绩不合格,无重修重考。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申请者C项科研分值不得为零。如无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将收回等额指标,纳入全校差额指标。
四、评审标准
国家奖学金评定标准严格执行《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选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版)》(安工大〔2020〕7号)及相关规定。其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B项(课程学习)成绩计算范围为该生研究生入学后所有已修课程。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成果计算截止日期为评选通知下发之日(2024年9月6日),通知下发之日后所取得的成果只能在下一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中使用。
五、评审程序
1.研究生申请(2024年9月11日前)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包含2024级新生)申请时间截止到9月11日下午6点,逾期无效。根据研究生院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同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须经本人导师签字确认,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2.学院评审(2024年9月20日前)
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初选名单。评审结果经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并在学院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者,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安徽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