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9-08              浏览:


一、评选机构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黄宇弦、曹瑞斓

副主任委员:戴拥军

研究生导师代表:高红云

委员会成员:陈庆林、叶爱芳、刘晓慧

研究生代表:苏梦婷、谢佳丽

二、评审原则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三、参评.对象与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处分;

3.品学兼优,诚实守信,具有优良的道德情操和个人修养;

4.学习刻苦,学风端正,成绩优异,无课程学习成绩不合格、无重修重考;学业奖学金参照学校文件要求。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四、评分项目及权重

国家奖学金评定标准严格根据《安教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选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版)》(安工大(2020)7号);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根据《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研究生(2019)5号)、《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研究生(2021)7号)及相关规定。

五、评审程序

1.研究生申请(9月10日前)

根据研究生院通知要求填写材料,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随申报材料等一同报送,其中复印件须经导师签字确认;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随审批表等一同报送。

2.学院评审

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初选名单,评审结果经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并在学院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者,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最终按当年分配名额如数上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