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外国语学院新闻宣传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8              浏览: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文件

外语党〔20183

关于印发《外国语学院

新闻宣传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系、部、室,各党支部:

根据工作需要,特对原《外国语学院新闻宣传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文件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外国语学院各部门2018年度新闻宣传指标数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3

 

外国语学院新闻宣传管理办法

一、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学院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学院宣传平台主要包括展板(橱窗)、电子屏、网站(网页)、微信、QQ工作群号等,各类宣传平台应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发布学院各方面工作的最新动态、重要公告以及与学院、师生相关的其他信息,服务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和发展,宣传学院办学理念和发展成就,展示学院良好形象。

三、学院禁止任何个人以安徽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及所属机构的名义,开展对外宣传,开通各类新媒体(网页、微信、QQ工作群号等)。

四、因工作需要,各系部负责各自宣传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各系部宣传工作平台(微信、QQ工作群号等),应规范名称,确定管理员,平台名称、管理员名单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五、各类工作事项应通过学院、系部室官方平台发布,并由管理员留存发布的信息、发布时间等内容并定期归档。

六、学院各级官方新闻宣传的内容发布严格执行“先审核后发布”制度,所有待发稿件按照职责范围,分别由党委秘书、办公室主任、院团委书记初审,学院相关领导终审。初审、终审人员应加强与稿件起草人的沟通,把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七、相关新闻信息的撰稿,按照部门、个人职责范围,由学院或系部指定专人或团队负责,新闻信息撰稿从事项发生或结束时算起,原则上不应超过24小时提交稿件。

八、学院以系部室为单位,实行外宣稿件年度任务指标分解与考核制度(具体年度新闻宣传任务指标另行印发),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年度新闻宣传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支部工作考核。

九、学院建立教工和学生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组建学生记者团,开展相应的培训等活动。

十、学院实行新闻宣传奖励制度,对国家级、省级、校级媒体(校报、校园网主页)刊发的报道,给予适当奖励,每篇分别奖励100元、50元、20元,在校园网“院部动态”、专题网站、学院主页和学生工作主页每篇奖励10元(同一稿件就高、不重复奖励)。

十一、各平台管理员对发现和接到的泄密事件、有害信息、错误问题和安全稳定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保存好原始记录,删除有害信息,并在半小时内向学院领导或管理员报告。

十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外国语学院各部门2018年度新闻宣传指标数(总计:157篇)

系部室

指标数

学院办公室

40

外语系

15

大外一部

12

大外二部

12

中文系

12

研究生教学部

6

学生工作办公室

60


安徽工业大学办公室                20183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