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5              浏览: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文件

外语党〔20175

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的通知

 

各党支部:

规范学院党建工作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党建对学院工作的重要法宝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规章的精神,结合学院党委、党支部工作实际,特就以下工作制度和要求汇编如下,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9

 

外国语学院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外国语学院党建工作责任制

二、外国语学院党委会议民主集中制

三、外国语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四、外国语学院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五、外国语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六、外国语学院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七、外国语学院党员挂牌上岗制度

八、外国语学院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外国语学院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制定学院党建工作计划,计划制定注重把学院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每年年底对学院党建工作进行总结,查找问题,注重整改。各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每年3月初、次年1月初报学院党委备案。

2.每学期初分学期制定学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各党支部分按照学院党委计划,制定支部分学期理论学习计划并实施,每年3月初、9月初报学院党委备案。

3.学院党委(扩大)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一次讨论布置党建工作、汇报交流党支部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

4.学院党建工作明确“院党委集体责任、院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学院结合实际,落实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按照工作职责范围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

5.实行学院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各委员联系点分工见附表。

6.按照《外国语学院党支部工作联系督查暂行办法》,党委成员要定期指导、督促、检查党支部工作“责任区”(含下属党小组),开展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

7.学院党委每年两次开展基层党务工作者集中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院党员学习研讨活动(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一次牵头负责组织)

8.学院各党支部工作记录、材料归档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存放。

9.学院实行党建工作经费按年度划拨党支部制度,外语系党支部、大外一部党支部、大外二部党支部、学生党支部每年1000元,中文系党支部、办公室党支部每年800元,结余转存。党支部经费使用实行事先报告和学院党委统一审批制度。

附表

   外国语学院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分工

院党委委员

联系督查党支部

胡卫东

中文系党支部

 

大外二部党支部

黄宇弦

外语系党支部

曹瑞斓

大外一部党支部

马永亮

办公室党支部

马广利

学生党支部

夏侯勤

退休党支部

 

外国语学院党委会民主集中制

1.认真执行《安徽工业大学学院(教学部)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严格按照议事范围讨论决定党的工作重大问题。

2.学院党委会议题、材料一般应提前1-2天通知全体委员,使参会人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3.学院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举行,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举行。

4.学院党委会决策事项一般先由议题提出者说明情况,相关人员补充说明,与会委员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归纳讨论情况,提出综合意见。

5.坚持会议主持人(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末尾表态制”,主持人应听取所有参会委员和列席人员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意见

6.学院党委会研究事项如需表决的,可以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赞成票以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对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除紧急事项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在进一步调研研究、交换意见的基础上,下次会议再研究决定。

7.党委成员必须自觉维护党委的权威,执行党委的决定。委员个人对集体做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但在党委会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8.学院党委会做出的决策,由委员和院领导按照分工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并抓好落实,书记负总责。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每个委员和院领导班子成员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9.学院党委会做出的决策,执行中一般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由分管院领导协调后,报书记决定;书记正式决定前,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征求各委员的意见。需要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提请党委会研究决定。

10.对党委会形成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经主持人签批后存档备查。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按照党务公开的规定需要公开的,应及时公开。

 

外国语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1.学院各党支部书记、学院全体科级干部(科级辅导员),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可扩大至其他人员。

2.学院党委每学期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实施,学习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

3.个人自学是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的基础。个人自学的内容为重要理论文献、本职岗位必需知识和拓展视野等方面的内容。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强化学习意识,认真撰写学习笔记(统一发放学习笔记本)。

4学院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一次,每次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研讨的,要向院党委书记请假。

5.学院党委中心组主要学习内容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党史、党章党规以及廉洁修身的基本要求,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其他涉及学校、学院改革和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可采取专家报告、主题发言、交流研讨、观看影像等形式,提高学习效果。

6.结合学院重点工作需要,中心组适时开展调研活动,坚持问题导向,中心组成员带着问题,深入师生一线,积极与学校职能部门、校内其它院系、兄弟院校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调研,积极撰写调研报告。

7建立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档案,内容包括年度学习计划、学习材料、学习记录、发言提纲、调研成果、考勤记录等。

8学院党委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学习心得体会、理论学习文章或调研报告,由学员党委秘书归档,适时汇编成集。

 

外国语学院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2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3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⑴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讨论制定落实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

⑵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学习计划和工作总结等。

⑶讨论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工作。

⑷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

⑸讨论研究协调工会等群众组织方面的工作。

4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包括预备党员)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⑴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成员,推荐和选举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推荐上级党组织党内表彰人选。

⑵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开展党员集中学习研讨活动。

⑶审议通过支委会拟定的工作计划、总结和学习计划等规范性文件。

⑷讨论表决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项,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⑸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工作。

5学院学生党支部可设立党小组。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党小组会会议内容如下:

⑴组织党员学习。

⑵根据支部布置,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

⑶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6.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党课教育的具体要求是: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党支部上党课不少于2次,学院其他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每年到党支部上党课不少于1次。

⑵可采取专家讲座、看影像等方式,提高党课教育效果。

⑶鼓励党员在所在支部讲微党课。

 

外国语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1.组织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

2学院各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必要时也可按照需要每季度或半年开展一次。可与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结合一起开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应参加联系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支部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3.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认真剖析自己。

⑴组织会前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⑵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查摆问题。

⑶撰写党员党性分析材料和组织生活会登记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

4.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⑴支部书记(支委成员)率先作个人对照检查,其他党员依次对其提出批评意见,批评结束后,支部书记(支委成员)作简短的表态发言。

⑵全体党员依次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一个批评一个。

⑶结合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5.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增强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6.会后,各支部、每一位党员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实施,要对照问题和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切实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外国语学院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要坚持每年一次(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一起开展)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

2.民主评议党员在学院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

3.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人人平等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既坚持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要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要坚持在评议标准面前,严格要求,一视同仁。

4.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⑴是否牢固树立核心意识,在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上态度坚决、言行一致、始终如一,坚决把维护核心变成思想自觉,变成党性观念,变成纪律要求,变成实际行动。

⑵是否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按期交纳党费。

⑶是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工党员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埋头苦干,开拓创新,热爱学校,热爱学生,无私奉献,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学生党员是否发奋学习,刻苦钻研,善于创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争做成才的表率。

⑷是否具有较强的宗旨意识,教工党员是否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落到实处,主动联系师生,关心生活困难的师生,主动为他们服务;学生党员是否主动联系同学,关心生活困难的同学,帮助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共同进步,主动为他们服务。

⑸是否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校规校纪,自觉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⑹是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坚持弘扬正气,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关心集体,自觉为群众做表率。

5.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

⑴支部学习教育和动员。

⑵党员个人自我评价。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个人总结前,要听取党外群众意见,党员之间、党员与支部书记之间要谈心交流。

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评议。议程主要包括:一是通报情况,党支部书记要通报说明民主评议有关准备工作情况,对开展民主评议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党员自评。党支部书记首先作自我总结,并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其他党员逐个进行自我总结和自我批评。三是党员互评。每个党员自评后,其他党员逐一对其进行评议,党支部书记要带头提出具体批评意见。四是民主测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按照“一通报三评议”程序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民主测评时,可视情况邀请群众代表参加测评。

⑷组织评定。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根据党员自我评价、会议评议结果、现实表现等进行梳理汇总和综合分析,提出评议意见及等次报学院党委审定。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应按程序进行审批,填写《民主评议党员不合格等次审批表》。评议结果审定后,学院党委应向党员反馈,并填写《安徽工业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6.党支部应将民主测评结果作为组织评定的重要依据。评定一般按以下原则掌握:优秀等次一般不超过本党支部正式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个人民主测评优秀票总数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且无不合格等次票。对民主测评不合格票总数超过三分之一的,经核实确有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情形的,应评为不合格等次。其余为合格等次。

对具有以下情形,事实确凿、影响较大的,即使民主测评不合格票总数不超过三分之一,仍可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是理想信念缺失。缺乏马克思主义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等。

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四个意识”淡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课堂、公共场所或网络媒体公开发表、散布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对师生困难和诉求漠不关心。利己主义严重,忽视本职教学科研工作,热衷校外兼职、办企业赚钱。办事推诿扯皮,与师生争利,甚至侵害师生权益。

四是工作学习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很好完成本职工作。学习目标不明确,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成绩持续下滑。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不到先锋模范作用,甚至落后于普通群众。

五是组织纪律散漫。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简单应付。以忙于教学、科研、学习等为借口,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领导干部不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政治活动。

六是道德行为失范。不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乐,情趣低俗。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学术不端,在科研工作中造假、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上课信口开河,传播有害言论,片面误导学生。违反诚信,考试作弊,造成恶劣影响。违反党的廉洁自律、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精神。

7对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学院党委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下一年度党内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评议为不合格的正式党员,原则上应劝退或除名处理。其中,对确实愿意改正,并决心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可给予限期改正或其他党纪处理,限期改正时限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改正的,予以除名。对评议认为不符合党员标准的预备党员,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对不能严格履行党员义务,表现一般的预备党员,应给与批评教育,并视情况可适当延长预备期,预备期满没有明显进步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外国语学院党员挂牌上岗制度

1.按照“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要求,全体党员在学院党员大会、支部大会、组织生活会、党组织举办的重大活动和校内外重要会议等场合,应佩戴党员徽章,表明党员身份。

2.学院在职教工党员在课程教学的第一次课时,应告知学生个人姓名、党员身份和联系方式。

3.各党支部在系部党员活动室制作张贴党员教师的照片和姓名,接受广大教师和学生监督。

4.党员干部、党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的工作岗位设立“党员示范岗”,努力做到敬业奉献、师生满意。

5.学生党员所在宿舍设立“党员示范宿舍”标识,在宿舍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学院建立教职工“党员示范岗”、学生“党员示范宿舍”表彰奖励制度,大力宣传党性坚强、业绩突出、群众典范的师生党员。

 

外国语学院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在部门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

2党员要做到每学期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3.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学院党委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4各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对学院党委工作、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党支部每年向学院党委反映一次群众意见。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安徽工业大学办公室                2017年3月13印发